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市政字〔〕9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承德市人民政府年8月10(此文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集群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承德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字[]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充分利用境内、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照“申报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围绕我市文化旅游、食品医药、清洁能源、现代物流、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绿色农业、康体养生八大主导产业广泛挖掘和全面培育上市资源。全市筛选50家左右优秀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主板和创业板上市,重点推进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组织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到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到年末全市力争3家企业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2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家企业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二、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培育和服务(一)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做好上市培育和辅导工作。市、县区(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金融办要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形式每年组织企业参加不同形式的上市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本运作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企业上市。(二)建立企业上市资本对接平台。对条件基本成熟的企业,要推介给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各中介机构与企业一对一结对子,全程提供上市保荐和持续服务。建立本土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企业,同时吸收各类股权基金与上市后备企业对接,引导其投向我市的上市企业。(三)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增加授信额度,优先安排信贷计划,优先发放贷款,确保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四)国土、住建、环保、人力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股权、土地、房产等资产确认和权证过户及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指导企业规范改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一)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历年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形成的“国家扶持基金”,经发改、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可按原企业投资比例分摊归投资者所有。在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后到企业上市期间,企业原按我市规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法律规定的,继续保留。(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规定应实施有偿使用的,企业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免收土地登记费。一次性发生的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费,按照企业更名手续办理,免收手续费、转让费等有关规费。企业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过户时应缴纳的契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7号)中“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的规定执行。(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号)中“自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规定执行。(四)转让所属土地、房产等资产,因评估增值而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企业。(五)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因审计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从而增加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企业。(六)企业或纳税人涉及的税收补助,按市、县区财政分成比例分别承担。(七)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依合法凭证,经财税部门核准后,在当年经营成本中摊销,也可分年度摊销。(八)优先支持上市企业参股村镇银行、参与地方金融机构重组,投资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九)上市企业投资重点技术改造、高新技术、科技创新等项目时,优先推荐、申报、享受国家及地方各类贴息资金和科技扶持资金。(十)上市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投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县区没有土地年度计划指标的,在全市范围内调配解决。(十一)市、县区环保部门对上市企业主动进行环保核查辅导,发现有环保手续不全、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整改措施落实后,按企业上市要求,在环境管理审批中优先办理。(十二)市、县区政府要为上市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需的原材料和资源等生产要素提供保障,确保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发展和经营。四、保障措施(一)加大企业上市资金扶持自年至年,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企业上市。主要用于:1.对在境内外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2.对在境内外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3.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4.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5.对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6.对通过借壳上市或将外地上市公司迁至我市的企业,视同首发上市,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7.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可按照新转入市场奖励标准补足差额。以上奖励资金,属于市本级的企业,由市政府按上述标准进行奖励;属于县、区属的企业,由县、区政府安排资金,按不低于市本级企业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由市级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经市金融办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帐户。(二)加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1.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主持人,市金融办主任为召集人,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承德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我市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推进企业上市的具体工作。2.落实工作责任。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和上市工作的目标将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业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市政府将授予“上市贡献奖”。3.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调度,对上市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的形式,研究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快审批,对企业上市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特事特办,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要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执业与诚信档案,做好信誉评价和监督工作。要搭建推介平台,加强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营造中小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五、附则(一)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鼓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二)本《实施意见》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附件:承德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附件:承德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主持人:李 维市政府副市长召集人:赵宇峰市金融办主任成员:吴 会市发改委调研员董凤义市科技局副局长林国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秀红市统计局副局长白晓东市国土局副局长赵 乐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书立市工信局副局长李月武市商务局副局长聂红中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宝如市国税局副局长曹开明市地税局副局长马 惟市人社局副调研员石 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维俭市金融办副主任承德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宇峰同志兼任。如何治疗白癜风偏方北京白癜风医院哪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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