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承德市中心城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承德市中心城区关停自备井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号
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冀政〔〕59号)、《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冀政〔〕6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冀政发〔〕51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字〔〕24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承德市中心城区关停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王 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英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华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
潘洪泉 市法院副院长
徐振山 市公安局调研员
刘剑锋 市水务局副局长
付延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绍强 市规划局副局长
常庆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宏玉 市城管局总工
曹开明 市地税局副局长
祁玉莲 市卫计委副主任
付玉良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赵德强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关 越 双桥区副区长
程彦龙 双滦区副区长
吴国志 鹰手营子矿区副区长
魏 民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宝生 承德水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宫秀学 承德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承德供水集团总经理
黄淑义 市报社行政管理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剑锋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水务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关停自备井实施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及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二、职责分工
(一)市水务局负责拟订《承德市关停自备井通知书》和自备井关停计划,审核关停技术方案,及时汇总自备井摸底调查情况和关停进度,吊销自备井用户《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已关停自备井加强检查,对私自启用用户及时处理。
(二)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供水集团实施的供水管网连接自备井工程建设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在下年度预算适当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三)市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交警支队、双桥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关停自备井施工涉及的规划、拆迁、占道和占用绿地等问题,高效快捷办理有关手续,减免相关费用。
(四)市公安局负责合理行使执法搜查权,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疑似使用自备井偷盗水资源行为的用户进行入户调查,打击偷盗水行为。
(五)市公安局、市法院负责对市水务局提供的需要采取强制关停措施的自备井用户,全力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和问题,保证关停工作顺利实施。
(六)市地税局负责配合市水务局对非法用水户及时征缴水资源税,并配合做好执法工作。
(七)市卫计委负责对自备井用户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工作,并配合市水局对不达标用户进行现场执法工作。
(八)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社负责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关停自备井的浓厚氛围。
(九)承德供水集团负责双桥区、高新区的自备井摸底调查工作,拟定关停技术方案,做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至自备井连接工程的勘察、设计、预算与施工工作,做到供一处关一处,确保不间断供水。
(十)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自行组织做好关停工作,市水务局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6月2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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