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露露股份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冀05民初号,获悉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原告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王宝林、王秋敏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出具了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起诉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于年3月20日出具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冀民初28号]。
诉讼受理期间,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冀民初28-1号,驳回被告二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随后,被告汕头露露公司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年1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最高法民辖终号,裁定如下:一、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冀民初28-1号裁定;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6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并于年6月11日、9月10日、9月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案号()粤05民初号,庭审过程回顾网址为
转载请注明:http://www.chengdezx.com/cdys/9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