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赤峰两地春运联动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年春运省际道路运输稽查统筹协调,确保年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承德、赤峰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决定在年春运期间开展两地春运联动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两地区道路运输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两地区道路运输稽查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加大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共同维护两地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春运安全、优质、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运联动稽查工作协调有序,决定成立年两地区春运联动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臧志福(承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泥贺春(赤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玉坤(承德) 市运管处副处长
白忠立(赤峰) 市运管处副处长
成 员:张伟(承德)客运一科科长
刘德明(承德)客运三科科长
曹国强(赤峰) 运政稽查科科长
各县区、市运管机构负责人(承德)
各旗、县区运管机构负责人(赤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两地运输管理处运政稽查科室,具体负责春运联动稽查的协调实施。
办公室组成人员:张伟(承德)、胡建华(承德)、高杨(承德)、曹国强(赤峰)、白海君(赤峰)
三、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五)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六)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
(七)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八)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九)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十)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十一)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十二)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十三)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十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
(十五)强行招揽货物的;
(十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十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运管部门按照规定核查处罚外,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四、时间安排
春运联动稽查工作时间为年1月21日至3月1日。
五、联动稽查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两地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首先提高本系统职工对加强区域合作的认识,其次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台、报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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