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封控调整管控措施放假时间确定4
承德市双滦区
关于有序解除全区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自5月10日实行封控管理以来,全区上下风雨同舟、众志成城,合力应对突发疫情,累计开展14轮全员预防性核酸检测,社会面筛查结果均为阴性,有力守护了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请示市防控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4日00:00起有序解除全区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住大交通,开放小交通。区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双滦,区内人员有序流动、正常通行。高速卡口和县际交通卡口严格24小时执勤。区域与邻县(区)搭界沿线村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小区、农村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禁家庭聚餐、串门、打牌等各类聚集行为。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防控规定,区域内流动人员必须做到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规范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2.区内现有秀水街道御水花园一期号楼和号楼、宝鼎二期9号楼、锦绣城1区2号楼、锦绣城3区14号楼,元宝山街道双峰翠苑17号楼,双塔山镇御水一期号楼,偏桥子镇老沟门村等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人员未满规定时限的,继续按政策管理。
3.严控聚集性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活动,继续暂停公园、广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各镇街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规范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所有对外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必须规范使用“场所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性企业、物流运输、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经行业部门验收后复工复产,要实行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企业,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粮油菜店、加油站、银行等民生类经营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在做好人员50%限流的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宾馆、饭店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有序开放。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可打包、外卖;5月25日起,全区农村集市、早夜市等在城管部门的指导和镇街监督下,规范有序开放经营;文化娱乐、体育休闲、保健养生、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和洗浴等密闭经营场所暂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不对外开放。
5.保障校园复学安全。区内学校按照区教体局复学方案有序复课,具体以各校通知为准。
6.立即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3岁以上人群符合接种条件未完成接种的居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完成疫苗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7.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镇街园区属地责任、公民个人责任等“四方责任”,从严落实好扫场所码、验码、测温、登记、消毒、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和各市场经营场所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对防控政策措施执行不严,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我区将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防疫措施,请广大居民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并进,共同守护全区人民的安全健康防线。
承德市双滦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年5月23日
滦平县
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管控区、防范区的公告
全县广大群众:
按照国家、省、市最新防控政策要求,经我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县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县域内交通有序开放,对外交通继续管控。
二、自5月24日0时起,我县长山峪镇、付家店满族乡、金沟屯镇、滦平镇、中兴路街道全域及付营子镇王营子村,解除封控区管理,实行管控区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守好各村(小区)卡口,严禁各村(小区)间人员随意流动。
三、自5月24日0时起,除上述五个乡镇(街道)及付营子镇王营子村外,其他乡镇及付营子镇其他村实行防范区管理。防范区内解“封”不解“防”,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佩戴好口罩,在未完成全员核酸筛查前不得随意流动,严禁聚集。
四、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政策要求及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所有商贸流通服务领域市场经营主体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未经报备审批的,禁止恢复经营。
广大群众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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