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河北4市多人被查处
秦皇岛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问题
1、市司法局原四级调研员张文成违规滥发津贴问题。张文成在任市劳教所党委副书记、所长,主持党委工作期间,违规扩大该所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范围,累计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共计31.15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发放17.89万元。张文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9月,张文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股股长刘宏杰(非党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年11月,刘宏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与家人赴外地旅游,费用共计元由该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刘宏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0月,刘宏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昌黎县水务局滦河堤防维护所所长刘兴强公款支付个人车辆燃油费、餐费问题。年,刘兴强将修复滦河堤坝路面后剩余的元保证金用于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车辆燃油费、餐费。年11月,刘兴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龙王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弘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年7月,金弘为其长子违规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礼金合计元。金弘在组织调查核实前主动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年11月,金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副局长郅绍平等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年至年,郅绍平及该单位治安(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宫春海违规使用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备勤室。同时,宫春海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6.27平方米问题,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相关规定。年11月,郅绍平、宫春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杨家湾乡政法书记、武装部长王旭伦等人值班期间违规吃喝饮酒问题。经查,年5月17日下午,王旭伦与值班工作人员闫亚军到邵家店村处理群众举报的村民李某某擅自采伐树木问题。于当晚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柴某某、村民李某某等6人到某饭店就餐并饮酒,餐后李某某支付元餐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值班期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年5月,王旭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承德县人民法院三沟人民法庭庭长王小青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年7月1日至8日,王小青先后5次让司机驾驶本单位警用制式车辆,到其住所对其进行接送,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影响。年9月,王小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医院党支部书记邓洪余套取疫情防控培训资金问题。经查,年11月,邓洪余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开培训费发票、提供虚假报账材料等方式,套取疫情防控培训资金8.53万元,医院账外保管,造成不良影响。年10月,邓洪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滦平县长山峪镇东营子村原村委会主任李凤柱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经查,李凤柱任长山峪镇东营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未经审批产生招待费10.64万元无法入账。年6月,李凤柱使用套取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予以偿还。此外,李凤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3月,李凤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宽城满族自治县东川乡庙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会友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经查,年12月,庙岭村通过虚列开支的形式,从村级组织经费中套取1.2万元,用于为时任村“两委”班子成员6人发放工作补助,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会友负有主要责任。年9月,刘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迁西县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迁西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科科长陈树森在监管房产开发企业拖欠住宅维修资金工作中失职问题。陈树森在担任迁西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科科长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12家房产开发企业未将年9月前向业主代收的维修资金按规定上缴县住建局,截至年5月共拖欠维修资金.7万多元。此外,陈树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3月,县住建局给予陈树森降级处分;经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树森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迁西县三屯营镇至山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常书平侵占集体土地租赁费问题。年2月,常书平在担任三屯营镇至山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有关通信运营企业因修建通信基站占用该村集体土地,将占地租赁费1.29万元转入常书平女儿的银行账户,此款后被常书平个人使用。年9月,常书平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案资金退还村集体。
隆尧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隆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尹村镇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王伟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接受宴请、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
年中秋节前,王伟收受辖区内管理对象礼品,并曾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年6月、年4月王伟与他人违规从事收购小麦、经营养牛场等营利性活动。王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伟于年10月5日主动投案。
王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隆尧县莲子镇镇东店马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彭彦申违规虚开、多开发票骗取国家资金问题。
彭彦申任东店马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年10月至年1月),在协助莲子镇镇政府开展防汛抢险工作中,通过虚开、多开机械租赁费的手段骗取国家抗洪补助资金3.4万余元,部分用于个人支出。彭彦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彭彦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年7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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