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彰显检察担当感受公平正义澎湃在线

                            

文/本社记者张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公平正义就是意味着担当精神。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司法办案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目标,认真审查证据,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做到不枉不纵;同时,坚持人性化办案,在办案过程中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融法理情于一体。

使命担当,不放过细枝末节

案例一:纸币上的划痕

年12月18日,河北省磁县村民王某下公交车后,发现裤子口袋被人用刀片划破,口袋中的元现金被盗。王某立即报警,民警到周边展开搜寻,黄某和孟某听到警车鸣笛后拔腿就跑,后被抓获,民警从他们身上搜出元。经查,二人均有盗窃前科。

今年1月,该案被移送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王永刚提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孟某时,两人均不承认犯罪事实。

为确保证据确实充分,王永刚多次走访磁县公交公司,查看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走访附近群众,但均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如果真的是证据不足,就应该按照疑罪从无标准认定;但如果因为自己的工作没做到位,没有找到关键性证据,就是自己的失误。

纸币上会不会有刀割过的划痕?王永刚忽然想到这个问题。他建议公安机关提取王某被割破的裤子和搜得的纸币,并对王某裤子的划口和纸币上的划痕进行比对鉴定。三天后,公安机关送来比对的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认为,王某裤子的划口和12张百元纸币左下角不起眼的划痕纹理走向完全一致。

面对鉴定意见,黄某和孟某两人垂下了头,当即交代了犯罪事实。由于案情简单,二人均认罪悔罪,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元。

案例二:揭开数字之谜

年12月,居住在承德市双桥区的栾某,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不考试也能办理驾照”的信息。纪某看到后信以为真,并告诉了亲朋好友,后有40余人将钱交给栾某,但栾某迟迟没有办理驾照。纪某遂报警。

案件定性清晰,栾某认罪并赔偿纪某等人经济损失。但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上所写的诈骗数额“余元”,到底“余”多少?审查起诉期间,双桥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宏剑仔细审查案卷发现,栾某供述的犯罪数额、提供的书证以及纪某陈述的犯罪数额、提供的书证分别是四个不同的数字。

“你一共收到纪某支付的办理驾照的钱款有多少?通过什么方式支付?”张宏剑提审栾某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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