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编制,河北人才招聘,承德应用技术职业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87号)、《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3号)有关要求,经我院党委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学院高职部和中专部(承德工业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成立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15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特殊要求的见岗位备注要求;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年7月2日至年7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年7月2日至年7月1日期间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适当放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学术诚信,能够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国内硕士以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原则上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如受疫情影响不能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控制数管理人员)和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年7月1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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