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通知澎湃在线
通知
刘宝兴、杨晓明、赵晨阳、高云威(众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被害人(投资人):
关于刘宝兴、杨晓明、赵晨阳、高云威(众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责令退赔一案,根据追缴现金归集实际,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开展退赔工作,现将本次退赔事项通知如下:
01
退赔范围:经刑事审判庭确定的刘宝兴、杨晓明、赵晨阳、高云威(众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投资人)人,损失总金额12,,.43元,本次退赔金额为6,,.41元。
02
退赔比例:计算方式为个人退赔数额=投资人损失金额×54.99%(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03
自年7月21日起至年8月21日,被害人(投资人)可至双桥法院执行局公示处查询名单,对被害人(投资人)通知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自年8月23日开始退赔。
04
退赔时间及方式:自年8月23日至年9月10日止,由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汇入。
名单确定的被害人(投资人)应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详细退赔时间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双桥法院执行局提交如下手续用以办理退赔事宜: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将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将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卡号、开卡银行、开卡银行行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被害人(投资人)退赔计划表
年8月23日至年8月27日第一周
退赔人
时间
退赔人员
退赔人数
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姓名首字母为C的被害人(投资人)
人
年8月24日下午15:00-17:00
姓名首字母为A、B的被害人(投资人)
22人
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姓名首字母为D的被害人(投资人)
58人
年8月24日下午15:00-17:00
姓名首字母为F的被害人(投资人)
30人
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姓名首字母为H的被害人(投资人)
90人
年8月25日下午15:00-17:00
姓名首字母为G的被害人(投资人)
54人
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
姓名首字母为J、K的被害人(投资人)
56人
年8月26日下午15:00-17:00
姓名首字母为M的被害人(投资人)
55人
年8月27日全天
本周退赔人中未按期提交材料的被害人
年8月30日至年9月3日第二周
退赔人
时间
退赔人员
退赔人数
年8月30日全天
姓名首字母为L的被害人(投资人)
人
年8月31日全天
姓名首字母为S的被害人(投资人)
人
年9月1日上午9:00-11:30
姓名首字母为T、X的被害人(投资人)
83人
年9月1日
下午14:00-17:00
姓名首字母为N、O、P、Q、R的被害人(投资人)
48人
年9月2日上午9:00-11:30
姓名首字母为Y的被害人(投资人)
人
年9月2日下午14:00-17:00、
年9月2日
全天
本周退赔人中未按期提交材料的被害人
年9月6日至年9月10日第三周
退赔人
时间
退赔人员
退赔人数
年9月6日
全天
姓名首字母为W的被害人(投资人)
人
年9月7日
全天
姓名首字母为Z的被害人(投资人)
人
年9月8日
全天
本周退赔人中未按期提交材料的被害人(投资人)
年9月9日、年9月10日本次退赔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的被害人(投资人)向本院提交手续。
本院将对未按期提交材料的被害人(投资人)需退赔份额予以提存。
原标题:《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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