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近年来,承德市人社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年,全市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争议件,调解成功率达76%。

一是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承德市人社局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鼓励和帮助企业自主解决劳动纠纷,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先后建立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省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

二是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承德市人社局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扩大调解组织网络,选择部分商会和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试点工作,先后成立了承德市酒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承德市温州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协商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并认真研究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从源头化解劳动纠纷。

三是加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调解组织建设。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承德市人社局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功能,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承德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司法局下发了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通知,明确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求和标准,赋予设在基层的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职能,规范了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报表制度、备案制度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检查考评等制度,全面实施“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四是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的衔接。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和业务联系,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的业务衔接。承德市人社局建立仲裁员定点联系调解组织制度,仲裁机构加强对辖区内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可邀请仲裁机构参与调处重大疑难争议案件,共同探讨有关问题,确保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标准统一。同时,建立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制度,对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确保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程序顺畅衔接,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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