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河北住建局通告衡水4家房企违规被
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公用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整顿建设秩序,近期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经研究决定,对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等47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并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一、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该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开发建设宏宇城商业楼项目,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平方米,未建A区负二层地下停车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该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沧州市御河新城住宅楼工程,超建面积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45.4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承德市正宏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案
该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承德天顺商务中心项目,擅自改变主体层高、外立面形式和材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补办相关手续、罚款7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医院违法建设案
该院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承德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后勤服务楼、培训楼工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之规定,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责令补办规划手续,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衡水建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该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尚水金地小区项目,其在3#楼、4#楼与围栏之间的通道处擅自建设车库、储藏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决定。现开发企业已自行拆除。(更多详情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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