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在校学生医保待遇提高了,贫困家庭学
承德市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后,对在校学生医保也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学生参保待遇稳步提高,承德市近52万学生将受益!
11月22日,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获悉,新建立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涵盖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对部分待遇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全市范围内近52万学生受益;贫困家庭学生参保政府资助。学生参保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每年9月1日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通讯员柳聪丽)学生医保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学生参保待遇稳步提高。
医院起付标准为元,按参保年限不同,报销比例为第一年75%、第二年80%、三年以上85%;
医院起付标准为元,报销比例分别为第一年60%、第二年65%、三年以上75%;
医院起付标准为元,报销比例分别为第一年50%、第二年55%、第三年以上60%;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年限不同分别为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12万元,三年以上15万元。
学生意外伤害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90%,一个年度累计最高支付元。
学生意外伤害(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元,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年限不同分别为第一年元,第二年10元,三年以上00元。
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标准执行。对身残、身故的学生最高补助3万元。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门诊统筹由大中专院校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定,制定本学校的学生门诊统筹制度,解决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的门诊等相关医疗费用问题。
学生医保报销程序学生应在治愈后及时凭下列证明、资料到校计财处填写理赔申请书,委托办理申请给付保险金手续:
1.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院收费专用统一据);
2.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3.本人学生复印件一份。
保险公司在结案后,会把赔付金转到学校账上,计财处便在校收发室旁宣传栏内发布通知,见通知后学生应及时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保险金。
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如预支住院治疗费有困难,可先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替学生向学校预借医药费,医院根据病人病情予以确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再到计财处转账。
学生门诊医院进行,医院治疗,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否则学生只能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不能享受校公费医疗报销。
学校公费医疗报销时,医院安排每学年统一报销一次,实行定额包干制,住院医药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在填写公费医疗报销单,医院转诊单,医院院长审批签字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给予报销付款。
大燕网承德站综合:承德晚报、百度百科
本期编辑: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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