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啦,来看看是多少
年9月20日,河北省出台了《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34号),调整了我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即元、元、元、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
近日,承德市人社局发布通知,一起来看看调整后承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吧。
承德市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前,承德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河北省人社厅发布的《冀人社字[]号》文件,承德市最低工资分为三档:市本级(含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元;兴隆、平泉、宽城、滦平、承德县最低工资标准是元;丰宁、隆化、围场最低工资标准是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6元、15元、14元。
调整后,承德市最低工资标准由三档变为两档:市本级(含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元;兴隆、平泉、宽城、滦平、承德、丰宁、隆化、围场最低工资标准是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两档:市本级(含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是18元、各县(兴隆、平泉、宽城、滦平、承德、丰宁、隆化、围场)是17元。
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是从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所有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熟练期等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项目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发放的津贴、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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