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开始申报承德日报社

6月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已经启动。职工和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务必按规定时间申报、上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企业职工病退工作自6月份开始申报,各参保单位和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承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内部公示、材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各参保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企业职工申报条件为: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截止年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即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或者符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号),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除具备企业职工上述三项规定的同时,还必须符合冀劳社〔〕30号文件规定的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即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的,缴费期间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记者石盈盈,通讯员孙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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