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51人河北承德招聘教师公告内附职位

河北承德兴隆县招聘教师51人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87号)和承德市编委办《年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核准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中教师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年12月11日到年12月11日);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凡符合教师考试报名条件,涉及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解释: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年和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3.现役军人;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5.承德市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及公告,凡涉及年龄、户口、工作时间、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计算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四、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年12月11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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